环球时讯:孩子现已成年,抚养孩子方是否可以索要抚养费?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有具体的相关规定提到,对于那些不是在婚姻关系之内所生下的子女所享有的权利,跟在婚姻关系之内所生下的子女是一样的,对于不是在婚姻关系之内所生下的子女所享有的权利,其他的任何人都是不可以歧视或者加以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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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某女与某男同居后生下一子,孩子出生后,该男即抛弃了这对母子,从未尽过抚养义务。母亲独自抚养儿子至18周岁。现在该母子欲起诉孩子的生父要求支付养育孩子18年的抚养费,请问法院是否会支持?

现在孩子已经成年并参加工作,有一定的收入,对于这种情况,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支持抚养费请求?

四川轩达律师事务所匡积满律师解答:

1、孩子已经成年,不能再以孩子名义索要抚养费;但生父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没有尽抚养义务的,是对孩子母亲的负债,孩子母亲可以索要。

2、但孩子母亲起诉索要抚养费,有几个问题:

(1)要有证据证明这孩子是某男的:或者是某男自己承认,或者是有亲子鉴定结论;或者是有孩子出生时生父签字承认是自己的孩子等。

(2)能索要的,应是最近2年的抚养费:之前的抚养费,因为超过了法律保护的2年的诉讼时效,除非有证据证明孩子生父自愿履行、或是承诺给、或是孩子母亲曾经向法院起诉过,否则的话,法院很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

但起诉时可以索要,驳回不驳回看法院的、看孩子父亲是否提出诉讼时效的异议。

匡积满律师解析:

非婚生子由谁抚养?

我国婚姻法第25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因此,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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