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鼠为鸭”,不要谴责那个没有“坚持真理”的学生!|今日讯
(资料图)
今天在万众“期待”下,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6·1”食品安全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联合调查组经勘查现场,调取监控视频发现,6月1日,学生在食堂吃出疑似为“鼠头”的异物,被涉事食堂工作人员事发当日丢弃。通过查看食堂后厨视频,查阅采购清单,询问涉事食堂负责人、后厨相关当事人、当事学生和现场围观学生等,判定异物不是鸭脖。根据国内权威动物专家对提取的当事学生所拍现场照片和视频进行专业辨识,判定异物为老鼠类啮齿动物的头部。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未认真调查取证,发布“异物为鸭脖”结论是错误的。
经认定,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此次事件负主体责任,涉事企业负直接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监管责任。
至此,这场“指鼠为鸭”的“罗生门”终于水落石出,但是这个事件,所延伸出来的问题,远没有解释清楚。
01
关于“指鼠为鸭”,
不要谴责那个没有“坚持真理”的学生!
前几天这个事情刚好爆出来的时候圆方写了一篇《“莫须拍”和“指鼠为鸭”背后,我们每一个人担心的是什么?》里面提到:
为什么“莫须有”和“指鹿为马”,这些“成语”会有着遗臭万年的能力,背后是这两个词都反应了一个触动大多数人神经的关键“不受限制的权力”。
而今天,当调查结果出炉,当我们回顾整个事件的全貌,或许能更深刻理解“不受限制的权力”这句话真正的意味。
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里面有这么一段话: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就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而言,不管在哪个国家中,哪儿没有法律,哪儿就没有自由。自由使我们免于他人的强制和暴力,而这在没有法律的地方是不可想象的。
所以,当我们审视这个事件,我们会认识到什么是对自由最大的践踏,就是执法者公然对于法律的违背。
让我们再重读当时那一份“情况通报”:
通报中,校方称“要求立即组织封存相关档口食物并同步开展调查处置。”实际情况呢?
学生在食堂吃出疑似为“鼠头”的异物,被涉事食堂工作人员事发当日丢弃。
通报中,校方称“反应内容与事实不同”确认"异物"为鸭脖,为正常食物。”实际情况呢?
判定异物为老鼠类啮齿动物的头部。
通报中,校方称“南昌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情况报告后,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到我校开展调查”实际情况呢?
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未认真调查取证,发布“异物为鸭脖”结论是错误的。
02
今天,当我们回看这份报告,每一段话都在正儿八经,义正言辞,申请恳切的“说谎”。
更为黑色幽默的是,这份报告中唯一的“实话”是“该学生已现场作出书面说明对视频内容进行澄清。”
是的,这句话是实话,学生的确做出了书面说明。但是这种“书面说明”却为这次“指鼠为鸭”的事件做了一个最有意思的“注脚”。
不过,却看到网络上出现有这样的声音:
“为什么这个学生不坚持真理?”
“为什么这个学生不实事求是?”
“为什么这个学生不威武不屈?”
如果学生坚持下去,就不会误导后面的“调查”,如果学生坚持下去,不就不会有后面的问题了么?
甚至相信,有的人甚至会说:
这个学生,太年轻,当时把这个事情捅出去,发到媒体上,就不对,有啥不能好好说么?捅出去就是给学校抹黑,就是不顾全大局,就是……
对于这种声音,圆方只想说“呸”
圆方相信,当学生拍摄那段视频的时候,心情是愤怒的,当学生接受相关调查的时候,心里是恐慌的,当学生看到食堂,校方和监管沆瀣一气的时候,心里是无助的当学生被“要求”自己证明自己“指鸭为鼠”的时候,心里是委屈的……
去追问学生,去苛求学生,不如去问问:
是谁,把关键的证据消灭的?
是谁,为什么要决定“指鼠为鸭”的?
是谁,去说(wei)服(bi)学生写下违心的书面说明的?
是谁,把本来一个简单的“食品安全”安全问题,把一个本来认错整改就能解决的问题,发展到动摇学校,监管,乃至政府信誉的地步的?
这个时候,再去苛求一个学生不顾“大局”,苛求这个学生没有“坚持真理”,苛求这个学生为什么没有成为坚持做好“吹哨人”。
难道,这不是舍本逐末么?
难道,这样的教训还不够多么?
“实事求是”,这短短的四个字做起来为什么这么难呢?
或许,这才是“指鼠为鸭”这个事件,我们每一个人需要去思考的问题。
学习时间
要贯彻食品安全法,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努力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胁。
——2016年8月19日至20日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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